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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教室购置安装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东丽区 发布时间 2016/6/23
招标业主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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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资源教室购置安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资源教室购置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HGGP-2016-C-0214

二、项目内容

1.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详见项目需求

2.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资源教室 743918元

第二包:配套家具 4308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支持国内产品;采购非进口产品;环保节能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包: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须提供宣泄放松系统电磁兼容指令、低压电指令的相关认证,提供省部级以上(含省级、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鉴定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成长档案资源包实样;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二包: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6月29日,每日上午8:00--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8:30-8:45,8:45截止收取投标文件。资质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8:50。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6)(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老师

2、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高老师 ***-********查看详情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老师 ***-********查看详情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查看详情

5.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律纬路支行

行号:********查看详情003

账号:********查看详情6924

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和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 2016 623日起至 2016 6 29日止。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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