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受理,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PSJY********查看详情07(0868-1645ZD213F) 2. 项目名称:新区税务联合办公楼物业管理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6年7月8日17:00分至 2016年7月21日18:00期间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站点(http://ps.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站点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站点后点击“应标管理à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à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à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投标报名: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6年7月21日18:00前,携带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接受报名。 (1)投标人资格初审时可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将“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7. 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14:30-16:00 联系人:郭先生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东纵路145号(旭丰楼) 8. 答疑事项:2016年7月20日12 :00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6年7月22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9.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 10:00 11. 开标时间: 2016年7月28日 10:00 12. 供应商竞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9日10:00时 13.开标地点:见本公告联系表 14.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递交,在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开标。 15.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7.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8.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s.szzfcg.cn/),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19.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 |
新区税务联合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办公楼 物业管理
所属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 发布时间 | 2016/7/8 | 关键词 | 办公楼物业管理 近期更新41904项目 点击关注“办公楼,物业管理”实时招标项目 |
招标代理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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