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洞山校区1号、2号学生宿舍楼维修及室外景观监理工程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监理 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金山桥经济开发区徐州幼儿师范高等学校洞山校区
2.2、工程规模:施工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2.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本招标工程共设一 个标段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报名须携带资料)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原件);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或以上 (原件);
4.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7、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中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4.8、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现金。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换取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
5.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收据退还至投标人。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
6、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原件:
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3、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6.4、报名经办人的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注:以上6.1-6.4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将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或资格预审不予通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名时间: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 上午8:30---下午17:00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 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到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104室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至2016年7月12日下午17:00
8、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报价50分,计划投入的检测设备5分,监理人员配备10分,监理大纲25分,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及
业绩10分。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金山桥经济开发区桃园路6号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