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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四川省-泸州市 发布时间 2007/2/27
招标业主市水利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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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LZZFCG2007(011)
地 址:泸州市江阳西路15号保险大厦五楼 邮 编:646000
电 话:****-*******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询 价 须 知
一、询价要求:
1. 根据泸州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经监管部门同意,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用询价方式为泸州市交通局和泸州市水利局采购一批公务用车。
2.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即报价人)应具备生产或经营车辆的资格,有能力提供所询价的车辆并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件。
3. 愿意参加报价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07年3月1日12时前到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江阳西路15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楼五楼)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4. 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最新出厂的产品,保证商品质量并提供优质服务。交车时提供产品的质量、技术参数、技术标准及说明和必备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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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报价人必须认真填写“商品报价表”(内容要求真实诚信,字迹清楚,不得有遗漏),所报价格是满足询价文件所有条件的价格。
6. 报价人在询价会报到时按以下标准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保证金:第一包提交人民币伍仟元(现金:5,000元)保证金,第二、三包提交人民币贰仟元(现金:2,000元)保证金;对未交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报价权利。询价会结束后,对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当场退还,对成交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履行合同后无息全额退还。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将按本次项目保证金两倍的标准进行罚款:
(1)开始询价后报价人撤回其报价文件;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4)签订合同后未能按时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
(5)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实的。
二、询价原则:
本次询价采取经评审最低价成交原则,每包取满足所有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一家为成交人。
三、合同签定:
询价结束后,成交人与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签定合同。
四、交车时间: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按承诺的时间交车。
五、交车地点及方式:
免费送车到使用单位指定的地点。
六、付款方式:
泸州市交通局汽车在交车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泸州市财政局采购科支付,泸州市水利局汽车在交车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泸州市财政局采购科支付。
七、售后服务:
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按无效报价处理。
八、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方式:
于2007年3月1日15时30分到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递交。
附: 《商品报价表》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3106434(O) 3103599(Fax)
联 系 人:陈先生 舒先生

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商 品 报 价 表
包号 商品名称 品牌、型号及参数 数量 金额 使用单位
1 丰田普拉多 GRJ120L-GKAGKC导航版、 白色 1辆 市交通局
2 福特翼虎 MAVERICR30V6、蓝色 1辆 市交通局
3 别克凯越 1.6LE-MT、银色 1辆 市水利局

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代表人:
报价时间: 联系电话:
交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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