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供应商:
受蓝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我中心对其蓝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监控设施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
蓝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监控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技术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章。
2、项目编号:LSCG-2016CS004
3、采购计划:永蓝财采计[2016]269号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4、供应商资质:
4.1基本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1.2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2、特定资格条件:
4.2.1投标人须具备安防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2.2 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报名时间地点:
请你单位从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7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和特定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到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蓝山县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14-474.aspx)。
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送至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塔峰中路170号建设银行4楼)。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蓝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先生 地址:蓝山县永连公路旁 | 采购机构: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李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地 址:蓝山县塔峰中路170号建设银行4楼 |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