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原武警楼南侧场地完善项目”经费已经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由处纪检全程跟踪监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比价内容
1、工程名称: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原武警楼南侧场地完善项目。
2、工程地点: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
3、工程主要内容: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原武警楼南侧场地改造为活动场所,工程量详见清单。
4、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个日历日内完工。
二、投标人资格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以及本项目所要求的施工能力且信誉良好。
2、项目负责人有同等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三、报价须知
1、报价人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比价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未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
2、报价人需在11月22日上午09:00前携带相关资质文件至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办公楼2201)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报价表(或自行打印本公告附件),并统一勘察现场。
3、报价文件需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内同等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经历证明材料、报价表。所有原件需提交核查。
4、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待开标当日现场拆封。报价文件中所有材料须按照业主要求的条款、格式进行申报,未按要求或缺项的报价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人应对现场进行详细了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进行报价。
6、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表,否则视为废标。
7、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本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延伸审计、检查。
四、比价成交办法
1、本次比价在确认报价人资格、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如果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我方可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与比价或直接与报价人进行合同谈判确定成交单位。
3、如果所有报价人的报价均明显高于业主预算,业主有权重新比价,而不承担报价人的任何费用,或与报价人采取竞价谈判的方式,选取业主可以接受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施工候选人。
五、工程结算及相关要求
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报价费用包括设备、材料、利润、税金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的费用和风险(含税金和措施费),不论比价的结果如何,业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2、竣工验收时,现场必须清扫干净且达到我单位要求,施工方不得增加任何费用。
3、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最终结算价的95%;余款留作质保金,在质保满一年后之后支付。支付时提供正式发票采取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
4、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负全部责任。
六、接收报价文件时间
接收报价文件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上午09:00,地点为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办公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方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安新、于洪亮
联系电话:139*****896、151*****100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