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供热集团供热四厂续建锅炉本体含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7-02
1.招标条件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供热四厂续建锅炉本体含安装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审批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批准文号长经技管【2006】173、451号,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供热四厂续建锅炉本体含安装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锅炉本体、炉排、分层给煤装置含安装。
2.3 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与温州街交汇(长春经开供热集团供热四厂厂区内)。
2.4采购数量:单锅筒横置式58MW链条热水锅炉2台。
2.5采购预算:约850万元。
2.6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2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2016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近三年(2014-2016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无在建项目。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该项目需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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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2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投标报名处报名。
4.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2月6日13时3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即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4万。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9*****638(商务)
于女士电话:139*****107(技术)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汤女士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李先生 于先生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