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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八里庙旧村棚户区B区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棚户区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发布时间 2017/1/22 关键词棚户区   近期更新4202项目点击关注“棚户区”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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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八里庙旧村棚户区B区改造项目监理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标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RCGC-2016-JL0102
2、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八里庙旧村棚户区B区改造项目监理
3、包组划分:共一个包组。
4、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任城区,运河以西,车站西路以南,建筑面积约为44.3万㎡。八里庙旧村棚户区B区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项目。
5、预算金额:664.5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8.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0、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响应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投标人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投标人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查看详情,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开标现场统一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上传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2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用“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五、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2月10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六、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7年2月10日上午9:00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2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市中区太白东路64号(市中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123号7楼
联 系 人:郭瑞联系电话:130*****699****-*******查看详情
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rencheng.jnzfcg.gov.cn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随意放弃中标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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