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人)的委托,对新平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装备)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查看详情7">1.项目概况1.1项目编号:YXSSZFCG*******查看详情
1.2项目名称:********查看详情8">新平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
1.3采购预算:¥780100.00元(大写:柒拾捌万零壹佰元整)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内容:
序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 |
1 | 防暴头盔 | 100 |
2 | 单警装备套 | 250 |
3 | 防爆盾牌 | 80 |
4 | 腰叉 | 20 |
5 | 金属探测仪 | 20 |
6 | 停车牌 | 20 |
7 | 散打护具 | 10 |
8 | 手铐 | 100 |
9 | 快拔枪套(92式、含弹夹套) | 50 |
10 | 快拔枪套(64式、含弹夹套) | 50 |
11 | 防弹背心 | 10 |
12 | 爆闪灯 | 10 |
13 | 吸顶警示灯 | 5 |
14 | 防针刺手套 | 50 |
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1.6装备质保期:2年
1.7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时间)。
1.8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1.9交货方式:现场(落地)交货,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采购人提出的技术需求,一次验收合格。
********查看详情3">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查看详情4">3.招标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22日至2017年0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08室报名;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提供防暴头盔、单警装备套、防暴盾牌、手铐、防弹背心产品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验报告(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2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查看详情5">4.开标时间及地点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02月 14 日9:00时前(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 14 日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2 厅(新平县太平路45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2017年02月 14 日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2 厅(新平县太平路45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查看详情6">5.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查看详情7">6.联系方式招标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师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关师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08室
邮政编码:653100 E-mail:********查看详情1 @qq.com
日期:2017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