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省汾河水库管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汾河水库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汾河水库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项目工程。
二、项目编号
HAZB-ZC-HW-********查看详情。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可对此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汾河水库水源地进出口水量监测 | 1 | 项 | |
2 | 水源地水质监测设备管理房建设 | 1 | 项 |
2、范围包括:汾河水库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项目工程,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
4、项目地点:山西省汾河水库。
5、预算金额:壹佰肆拾万元整。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本单位交纳社会保险,并提供明细。
(6)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投标人纳税凭证(任意一次交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6日(北京时间:8:30-17:00,公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四部。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汾河水库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北园街24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人:安玉岗、李娟、郝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