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体育馆三通一平和桩基础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桃源县体育馆三通一平和桩基础工程 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 项目名称: 桃源县体育馆三通一平和桩基础工程
2.2 建设地点: 常德市桃源县
2.3 规 模: 概算金额约为35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2.4 工期要求: 60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 三通一平工程、桩基础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相关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肆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1月26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1 请从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查看详情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招 标人: 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芙蓉盛世C1栋5单元1808室
联 系人: 蒋双红
电 话: ****-*******查看详情
传 真: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