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 130*****0003-011 | 所属地区 | 省直 |
工程名称 |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消防工程 | ||
建设单位 |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 ||
工程地点 | 本工程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虹光街10号 | ||
建筑面积 | 19044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工程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280.67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周纯、田旭 | 联系方式 | ****-********查看详情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1-23 00: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2-04 00:0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1-23 00:0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2-04 00:0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群众艺术馆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4】16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虹光街10号,项目总建筑面积19044平方米,地上7层,地下2层,裙楼3层。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工程 2.3建设地点:石家庄虹光街10号 2.4建设性质:新建 2.5合同估算价:280.67万元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月23日上午00:00至2017年2月4日00:00(北京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09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号 联系人:任雪松 王伟华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 编:050051 联系人:周纯、田旭 电 话:****-********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hongxin223@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