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安阳市2016年市级补充耕地项目施工二标段 项目编号 s2016sg131
招标人 安阳市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方式 ****-*******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6*****698
公示时间 2017.1.24—2017.1.26 中标时间 2017.1.23
质量目标 合格 工期 75日历天
建设地点 内黄县梁庄镇东大城、西大城村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农田水利等 中标价 *******查看详情.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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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山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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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