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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路镇等四个乡(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土地整治 基本农田 高标准

所属地区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 发布时间 2017/3/2 关键词土地整治基本农田高标准   近期更新29739项目点击关注“土地整治,基本农田,高标准”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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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忠路镇等四个乡(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恩施州国土资源局以恩施州国土资文[2015]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利川市忠路镇等四个乡(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位于利川市忠路镇、文斗乡、柏杨坝镇、凉雾乡,分六个片区,涉及四个乡镇七个行政村。项目总建设规模约666.67公顷,项目总投资2449.21万元(其中施工费预算为2091.54万元)。

  招标项目编号为:ESZGGZY********查看详情03

  划分为2个标段进行招标,分别为:

  第一标段(忠路镇、文斗乡),招标金额1051.43万元;

  第二标段(柏杨坝镇、凉雾乡),招标金额1040.11万元;

  招标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

  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项目规划设计所确定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取得《湖北省国土资源关于批准2013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的通知》(鄂土资发【2014】19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批准2015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登记的通知》(鄂土资办函【2015】166号)或《湖北省国土资源关于批准2016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的通知》(鄂土资发【2016】1242号)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登记备案资格,且不在处罚期和未被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备案登记资格证明材料、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如三证合一侧仅需提供上述3.2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5投标人必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6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其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人;(提供各证书、证明原件)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承诺只承担本工程施工且必须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招标人将根据《湖北省国土整治局关于规范土地整治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土整函[2014]2号文的相关要求,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相关信息与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从业单位查询”数据库登记备案中的信息进行比对,如上述人员在数据库中未备案、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同时承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有在建项目和已中标的,不得报名);(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

  3.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时间。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3.11各投标人应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即报名时不分标段,但最终只能参与一个标段投标,其最终所投标段在开标现场按招标文件载明的办法通过摇号确定。

  3.12现场考勤管理要求:为加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根据湖北省国土整治局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人脸识别考勤机,对各标段中标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在施工现场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

  3.13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无上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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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准备金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40号文件精神执行。

  3.15企业必须为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五大员等7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 月 2 日17:00时至2017年 3月 7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eszggzy.c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网址:http://www.eszggzy.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EnShiweb/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3da3f9de-1a20-4517-bb70-40ca68f759c0&CategoryNum=008),然后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 10:00时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月 24日时10:0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大厅(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建设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利川市滨江路1号

  邮编:4454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38*****766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26栋10层

  邮编:430075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15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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