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白蒲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如皋市财政局审批,现对白蒲镇印池广场亮化工程进行招标。
一、工程位置及施工要求:本工程位于白蒲镇印池广场。拟对整个广场部分进行亮化,共设置3.5米高景观灯42座、10米高高杆灯2座、洗墙灯38座、投光灯16座及射树灯22座,配套设施若干,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有费用均考虑在投标总价内。(若有疑问直接电询联系人即可,图纸向联系人索取)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城市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
三、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在开标时现场缴纳,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则至镇财政所正式缴纳保证金,并开具收据。
四、本工程最高限价:188650元。
五、评标办法:三家单位以上(含三家)采用经评审合理的最低价中标;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评标。标书必须封标,在镇纪委监督下现场统一开标。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六、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即日起开工,工期20天。
七、付款方式:工程量按实计量,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当年春节前给付50%,第二年春节前给付50%。
八、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邀标公告;
(5)资格后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开标时投标人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拟委派的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所有的材料(含报价单)需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九、开标时间:2017年 3月1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白蒲镇政府216室。
联系人:冯晓明 138*****511
招标单位(盖章):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 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