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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烟气分析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烟气分析仪 便携 环境保护

所属地区 山东省-东营市 发布时间 2017/3/12 关键词烟气分析仪便携环境保护   近期更新7531项目点击关注“烟气分析仪,便携,环境保护”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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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便携式烟气分析仪等设备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3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5日14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188*****576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六、项目编号:DYZCZ2016-301#-2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经批准部分设备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吹扫捕集带自动进样器、便携气质带顶空、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直读式流速仪、便携式烟气分析仪),其他设备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便携式烟气分析仪等设备。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470.08万元人民币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投标人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打印并盖章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三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峰 程延鹏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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