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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物资 大修 供电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发布时间 2017/3/13 关键词物资大修供电   近期更新54277项目点击关注“物资,大修,供电”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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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HLHS-CG-********查看详情(二次公告)

二、招标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物资采购项目(11标段、17标段、22标段)公开招标二次公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三、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工程名称: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工程地点:详见附表(标段划分表)

4、招标内容:详见附表(标段划分表)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详见附表(标段划分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如下: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经营许可范围应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符;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具有一年以上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力资源;

2.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

2.7、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2.8、没有列入最新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不良行为暂停投标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名单;

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投标人代表、签约代表或被授权人必须为同一人且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

2.11、如合同标的物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则必须提供强制认证文件;

注:不满足上述资格条件者,在报名阶段不予报名,在开评标阶段发现的,将否决其投标;(报名阶段提供复印件即可。)

五、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03月13日至2017年0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华侨酒店写字楼18层1806、1807室。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序号所列内容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来我公司进行审核(资料不全拒绝接收),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

(3)企业简介;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5)提供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上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无工商违法处罚的记录证明截图打印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8)附表中的专用资格要求的复印件;

(9)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

(10)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华侨酒店18层1806室。

联 系 人:姜 曼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电 话:****-*******查看详情 132*****004

电子邮箱:nmghlzb@126.com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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