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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菊香路(复兴路-平宝大道)、翠竹路(复兴路-平宝大道)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绿化工程 翠竹

所属地区 河南省-平顶山市 发布时间 2017/4/1 关键词绿化工程翠竹   近期更新3828项目点击关注“绿化工程,翠竹”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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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新城区菊香路(复兴路-平宝大道)、翠竹路(复兴路-平宝大道)绿化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菊香路(复兴路-平宝大道)、翠竹路(复兴路-平宝大道)绿化工程

2.2 采购编号:PXCZC-15026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2.4 建设规模:菊香路长约1000米,翠竹路长约800米。主要工程内容为路两侧绿地绿化;工程投资约8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1个标段,监理设1个标段。

2.7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8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具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施工经历1项(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结算审核报告,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结算审核报告日期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

3.5 企业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施工业绩2项(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结算审核报告,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结算审核报告日期为准)。

3.6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2016年12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通过人社部门网页进入查询的网页截图、查询途径及方式;若因社保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社保部出具相关证明,若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3.3 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监理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缺一不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4 企业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监理业绩至少2项(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缺一不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2016年12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通过人社部门网页进入查询的网页截图、查询途径及方式;若因社保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社保部出具相关证明,若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6 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1日。

4.2招标文件出售及获取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前先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pdsggzy.com)进行“企业注册”,并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需先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具体操作,请查看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上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人民币500元/份,图纸3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费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收款账号:601 330 101 201 009 3076

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注: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时,银行转账单应注明***项目招标文件费及保证金编码,开标时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未按以上要求注明及交纳招标文件费和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权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137*****977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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