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2007B- 31(询19)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遂昌县地方税务局委托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对一批计算机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本次采购设有预算价,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2、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07年7月18日上午10:00时前向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并递交报价书,否则该报价视为无效。成交单位确定后,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对被询价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报价书必须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报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名,密封包装。该次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将供应商所交保证金予以没收。
二、采购内容
1、采购货物、采购数量和型号规格:计算机13台、详见报价单。
2、时间要求及送货地点:供货商按采购方要求做到及时供货,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货物运输安装调试费用、到场材料费及税金、利润。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对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于供货商。
四、评标原则
使用最低报价法。最低报价法:在满足实质性要求和内涵相同的条件下,以总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若最低总报价有两家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单位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本次采购设有保留价,最后报价超过保留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择日再次询价。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设备必须提供厂商对该项目的授权、配置的原厂承诺。
2、本次设备必须在2007年7月22日前安装调试到位。
3、报价人应在报价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总价为准,成交后调整单价,且该单价需获得采购人认可。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
六、合同签定
确定成交资格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
七、成交供应商需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缴纳200元人民币的交易服务费。
地 址:遂昌县车站路行政审批大楼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邮政编码:3 2 3 3 0 0
户 名: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交易中心)
帐 号:********查看详情094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支行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