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头集中居住区水系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沙头集中居住区水系工程 | ||||||
建设单位 | 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沙头镇集中居住区 | ||||||
工程 概况 | 建筑规模 | / | 投资额 | 约50万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结构层次 | / | 檐高 | / | 建筑最大单跨 |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30日历天 | 最大单体面积 | / | ||
预计开工竣工 |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下旬 | ||||||
招标内容范围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 | ||||||
资格 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建造师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 ||||||
其他 | (1)投标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 报名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本工程不接受《2015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和个人报名;(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评标办法 | 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评审。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
资 格 后 审 合 格 条 件 | 资格后审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报名项目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7)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建管处办理的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手册,并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证明;(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本工程设置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后审合格必要条件: 无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招标文件领取 | 1、本工程集中报名,于 2017年 4月 13日下午2:30 至 16:30至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顺达路138号顺达广场1号楼810室)集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叁佰元,不退)。 | ||||||
招标人(章):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邮编:225000 联系人:顾小姐 电话:****-********查看详情 |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