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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t/a高纯碘化铯、100t/a氟铝酸铯、100t/a氯化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环境影响评价 新材料

所属地区 江西省-新余市 发布时间 2017/4/10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新材料   近期更新12875项目点击关注“环境影响评价,新材料”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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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50t/a高纯碘化铯、100t/a氟铝酸铯、100t/a氯化铯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在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为年产150t/a高纯碘化铯、100t/a氟铝酸铯、100t/a氯化铯扩建项目。本期项目在厂区原有的车间内进行扩建、或利用现有的工艺、设备,不新征用地。本项目利用原有项目10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新增碘化铯制备工序设备、氟铝酸铯制备工序设备、氯化铯制备工序设备等,项目建设总投资2225.66万元。资金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厌氧+好氧+沉淀的工艺处理,项目所在位置处在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能够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后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袁河,不会对纳污水体水质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和锅炉烟气。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经烟囱排放的烟尘、SO2、NOx的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271-2014)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工艺废气主要有氯化氢、氨气和氢氟酸,本项目工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和氢氟酸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氨气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在采取必要的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废包装袋、过滤产生的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填埋处理,原料废包装袋外售、过滤产生的杂质、废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项目拟采取的环保防治对策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厌氧+好氧+沉淀的工艺处理,项目所在位置处在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能够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后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袁河,不会对纳污水体水质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2)废气

项目锅炉烟气经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限值要求。本项目工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和氢氟酸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氨气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厂区四周加强绿化。

(3)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噪声在厂界贡献值昼间、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废包装袋、过滤产生的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填埋处理,原料废包装袋外售、过滤产生的杂质、废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的资料,建设项目区域功能为环境空气为二类区,地表水为III类水体,噪声为2类区。项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项目建设产生的污染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采取措施后其排放的污染物能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主要问题

①您是否知道本项目?

②您是通过哪种渠道了解工程的?

③您对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④您最关注的环境问题是?

⑤您认为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是?

⑥您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哪些方面对环境影响较大?

⑦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经评价单位预测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您是否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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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本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⑨通过调查人员的介绍和您了解的情况,您认为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合理全面?

⑩本项目管理方面,建设单位采取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您认为措施是否完备?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补充信息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如需阅读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信息,请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水金

联系电话:130*****670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0号国际贸易中心A栋十三楼

建设单位: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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