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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项目管理 商贸 国际

所属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 2017/4/13 关键词项目管理商贸国际   近期更新11584项目点击关注“项目管理,商贸,国际”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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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7-3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关于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准予备案的通知》(长新发改字【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2245公顷,容积率小于3.0,总建筑面积约1173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3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0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规划为准,具体实施工程量按图纸计算),主要建设一栋国际商贸中心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内容:为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全部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及竣工验收。(含项目管理)

2.4 招标范围:针对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审计阶段、质量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为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图审、报规等所有上报政府及其他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手续办理)、造价、设计、工程施工、景观施工、材料设备及项目相关的其他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协调、考核及管理各相关参建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管理、招标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风险控制管理、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竣工验收等。

2.5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远达大街以西、丙三十六路以南、湖畔街以东。

2.6 服务周期:2017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30日,具体时间按实际项目周期。

2.7 计划总投资:85480.72万元。

2.8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针对本项目监理服务投标人须派出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并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投标人须派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并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监理及项目管理团队相关专业人员配备齐全,需满足本项目需求。

3.3 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412日至201704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均为两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3)项目监理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无在监证明;

(4)项目管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5)近三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检察院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项目人员证件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对应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05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栋104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星大厦22楼

联系人:牟工

招标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广场奥美国际九楼

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131*****969

2017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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