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疆公安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由新发改投资2015】241、新发改投资2015】24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疆公安数据中心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工业园区文光路与环园路交汇处
2.工程规模:新疆公安数据中心消防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补充范围所有施工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XJ********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1 标段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疆公安数据中心消防工程 招标范围:新疆公安数据中心消防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补充范围所有施工内容。 工期(天): 18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施工一体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或者 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专业承包企业 消防设施工程 二级及二级以上 或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 二级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 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均须合格有效)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7年04月13日10时00分 到2017年04月19日19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4月20日至2017年04月24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总包单位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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