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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段江滩地采砂权出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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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 发布时间 2007/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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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许可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和《诸暨市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诸暨市水利水电局决定招标出让浦阳江安华镇湖头村河段江滩地采砂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滩地概况、采砂规模和出让期限
河道采砂江滩地位于安华镇湖头村。河道江滩地采砂面积约31亩(具体以实际红线界桩为准), 采用大型链斗式挖砂机一台采砂。采砂权出让年限为3年,有效期限自2007年9月至2010年8月止(具体以采砂许可证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砂石资源开采条件和经济实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投。可以独立投标,也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三、现场踏勘、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现场踏勘时间:2007年7月16日至2007年7月20日;联系人:黄纪德 139*****125
2、报名时间: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3日(机关工作时间);报名地点:诸暨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科(诸暨市滨江北路1号12楼)。
3、报名时,企业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相关说明文本。同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并须在2007年8月3日17:00时前到指定帐户方为有效。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投标保证金缴纳:
①指定银行:交通银行诸暨支行;
②户名:诸暨市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③帐号:********
查看详情78-080102。
4、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投标。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07年8月6日15∶00时(逾时视为弃权);
2、投标地点:诸暨市招投标中心13楼开标㈠室。
五、本次出让活动委托诸暨市招投标中心组织实施。
联系人:袁成国 毛桥旺
联系电话:0575-********查看详情
六、本次招标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出让标的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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