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富川瑶族自治县“一江两岸”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编号:FCCG2017服字33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宜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内。
2.2项目建设规模:范围为富江一江两岸县城段:北环路桥以北100米——南环路大坝桥南100米处,约4.5千米长约,规划面积约99公顷。
2.3招标内容:富川瑶族自治县“一江两岸”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作服务期(除特殊注明处外,“日”均指日历日,“年”均指365日历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通过评审。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的供应商。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近三年内(2014年1月至今)有承接过2个以上(含2个)同类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经验和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08日至2017年0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①~③项也可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7)近三年内(2014年1月至今)2个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为投标人法人出具的关于投标企业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能提供或者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以上证件材料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7年05月08日至2017年0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分至5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套(不含图纸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01日15时30分,地点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2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6.交易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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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10.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院内
邮编:542700 邮编:542700
联系人:奉海 联系人:曾军
电话/传真:139*****960 电话/传真:****-*******查看详情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05月08日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