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项目网球场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批文号: 苏计社会(2002)257)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南京永泰工程咨询事务所(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网球场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AJN08194
3、工程地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4、工程类型:较小工程
5、建设内容: 网球场 6、结构类型:/
7、建设规模:约 4 片 8、工期要求:约 45 日历天
9、工程合同估算价:约80万元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招标内容:网球场
四、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
3、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1)有效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安全生产许可证;(5)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单位介绍信》
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前1-4天)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江宁区秦淮路6号(最后1天)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和现场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08 年6月23日8时 30分至 2008 年
6月 27日 16时 30 分止,上午 08 时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时 00分至 16时 30分。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现场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
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资格预审的时间和地点: 2008 年 7月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时 00分至 16时 30分,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内容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
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9、企业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10、2007年以来企业没有因发生民工工资纠纷或其他不良行为,被公开通报或曝光的情况;
11、在高校承接的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七、其它: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3、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地址: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三楼 邮编:211100
联系人:平克飞 电话:025-52128578
传 真:025-5212857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8年6月23 日至2008年6月27日
负责人(签名)
2008年6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