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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编号 |
20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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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代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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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地点 |
宿城区龙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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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 | 路基、桥涵 | 招标种类 | 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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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规模 | 1 | 单位 | 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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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 800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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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次对宿城区潘山大桥及其接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潘山大桥全长240米,宽9米,主桥采用单箱单室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引桥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板梁。接线长约500米,宽7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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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2008-9-1 | 计划竣工时间 | 200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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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卓启江 | 联系电话 | 052784211288 |
| 传真 | 05278421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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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名开始时间 | 2008-7-4 | 报名截止时间 | 2008-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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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工作时间 | 09:00 至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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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工作时间 | 15:00 至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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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或传真报名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参加施工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项目经理或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有8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部须配备一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近3年来,企业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人员较好地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同类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 (5)需携带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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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审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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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报名采用网上(或传真)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中国招投标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则应在“中国招投标网”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并在招标公告左侧“资料下载”栏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报名申请表”(如遇无法下载等情况,请及时与025-84610172、84610342联系)。
(3)若投标申请人拟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则投标申请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4)投标申请人若采用传真方式报名,则应按“报名申请表”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局(0527-84210925)。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到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025-52853032;若投标申请人注册地点在宿迁,则先到宿迁市交通大厦409房间备案,联系人:韩书蓉,联系电话0527-4355089)。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备案,并在该系统中填报投标表格,否则在投标开标时须将备案时所有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6)投标申请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报名(网上报名或是传真方式报名),均应在报名完成后立即电话告知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局(0527-84211288)并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⑺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4日8:30-2008年7月10日17:00时,节假日休息。
2、报名成功的单位请携带授权书、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卡(或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08年7月10日前到宿迁市群众大厦二楼向宿迁市宿城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支付人民币800元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不全不予出售,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出售,逾期支付或不支付视为未报名,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文件。申请单位需另支付图纸押金人民币3000元,开标后返还图纸时退还。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本)》由投标人自备。
招标文件与报名申请表压缩在一起,置于“中国招投标网”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左侧“资料下载”栏目中,投标人自行下载,图纸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和图纸押金后领取。特别提醒:本次招标必须下载的网上资料有:《报名申请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程量清单》。
3、在投标报名阶段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出示信用档案中应填报的主要信息证明材料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江苏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信用档案。 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文件上述表格所附格式进行编制,并附上以上附表所涉及的全部资料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统一提交招标人,以便评审委员会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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