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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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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发布时间 2008/7/26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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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天河区农林水利局 代理单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根据穗天发改函【2007】27号批准,天河区农林水利局现对广州市天河区火炉山森林公园建设工程(第一期)A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火炉山森林公园建设工程(第一期)A标段施工
二、招标单位:天河区农林水利局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三、建设地点: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说明文件完成图纸内全部绿化工程和部分市政工程施工;本工程为A标段;工程总面积约6.7万平方米;工期为90个日历天;内容:火炉山森林公园北门广场绿化工程和市政、园建工程施工等。苗木成活保养三个月,保存保养九个月,承包的园林建筑工程及给排水安装工程保修期壹年。
五、预计发包价:约1600万元,其中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和市政、园建工程施工;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报名条件: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7月31日、2008年8月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3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5年6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详细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人的手机及办公电话等资料;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非广州市市属投标人须具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并且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能力。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8月1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安全、质量及违规违法行为等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8月1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报名期限:2008-7-31|2008-8-1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0-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查看详情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备 注: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单位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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