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常乐镇2017年度国家级高标准农田项目提高标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市常乐镇2017年度国家级高标准农田项目提高标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门市农业资源开发局、海门市财政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农开【2017】27号、海财农【2017】29号。项目业主为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门市常乐镇双河村、广南村;
(2)工程规模:总投资额246.772058万元;
(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项目负责人 等 级 |
一 | 提高标准农田建设 | 246.772058 |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资质。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 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为
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 9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10 )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
标发包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办理 CA 证书具体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栏《关于采用 CA 锁进行招投标的通知》,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数据审核,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企业办理诚信档案数据库入库手续的通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5日14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
6.1 、评标程序:
(1)若投标单位数量大于或等于30家时,随机抽取入围投标单位20家。
每个投标单位根据签到顺序领取自己的号码,该号码即为本单位入围抽签、中标候选人抽签的唯一有效号码。
(2)资格条件评审。
(3)商务标评审。
(4)抽签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6.2 、资格条件评审
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本工程确定招标发包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陆万柒仟柒佰贰拾元伍角捌分 ,小写(? 246.772058 万元)。
6.3 、商务标开标、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商务标资料齐全,承诺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为有效投标人,进入抽签程序。
6.4 、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将所有有效投标单位的“入围号码球”放入摇号器,由招标人依次抽取3个号码,抽到的第一个号码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到的第二个号码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到的第三个号码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6.5 、特殊情况:
如本次招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满三家,采取下列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1)当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只有2家时,按抽签程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当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只有1家时,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当没有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时,招标人将另行研究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海门市常乐镇 | 地 址: | 海门市解放中路531-2号 |
联系人: | 朱新健 | 联系人: | 陆淋晖 |
电 话: | 电 话: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