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宁都县部分幼儿园木桌椅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HD2017-ND-G0 10 )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号: 201 7 - 219 号)批复 ,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宁都县教育局 的委托,对 宁都县部分幼儿园木桌椅等采购项目 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 项目编号: JXHD2017-ND-G0 10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总金额(元) |
1 | 宁都县部分幼儿园木桌椅等采购项目 (国内 货物 ) | 1 | 项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查看详情 .00 |
(三)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 17年 8 月 8 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 )上报名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21 日15: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和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七)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壹仟伍佰元整 (¥ 31500 .00)须在 2017年 8 月 17 日前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 蓄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06),否则投标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服务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宁都县教育局
地址: 宁都县 梅江镇环西南路 37号
招标代理: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登峰大道登峰二 期C1栋
联系人:李惠萍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叠山支行营业部
户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431 2101 0400 2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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