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港新区幸福村综合文化服务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海门港新区幸福村综合文化服务建设工程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海门港新区幸福村
(二)建设规模:约12.0万元
(三)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四)计划工期:10日历天
三、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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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五、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专栏或海门市阳光权力运行网(海门港新区),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向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电话:****-********查看详情】以无记名的方式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 11日
九、招标人:海门市包场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联系人:戴玉萍 电话:****-********查看详情 189*****982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