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南运河截污工程1标段项目钢筋、混凝土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R15G-CG-2017-WZJC-08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1具备招标条件:
由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南运河截污工程1标段项目作为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物设设备部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组织具备在沈阳市工程质量监督局备案名录内的钢筋合格供应商,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2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标书售价(元)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 位 | 需用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GJ | 2000 | 钢筋 | Φ10以内 | t | 571.13 | 沈 阳 市 | |
钢筋 | Φ10以上 | t | 1712.77 | |||||
2 | HNT | 2000 | 商品混凝土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 C15 | m3 | 142.3 | 沈 阳 市 |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12.3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424.15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5918.33 | |||||
商品混凝土 | C30P6 | m3 | 68.31 | |||||
商品混凝土 | C30P8 | m3 | 309.27 |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197.93 | |||||
商品混凝土 | C40P10 | m3 | 42.81 | |||||
商品混凝土 | C40P8 | m3 | 4599.17 | |||||
3 | 钢筋报价均以2017年7月25日,钢筋在“我的钢铁”网中“沈阳市场建筑钢材行情”的价格为基准,进行报价。采购单价是指钢筋进场当天,钢筋在“我的钢铁”网中“沈阳市场建筑钢材行情”的价格为基准,在该基准上上浮或下调多少。以上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装车费、运费、税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一切明示或隐含的风险等一切费用。混凝土为固定报价,在本合同结束前不得变更单价,数量为概算量,实际供货量按实际供货需求为准。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钢筋(GJ)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代表。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达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投标人为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并具有专业技术、配套设施、人员组织、资金、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内有过投标物资的供应业绩(购销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应有良好的信誉,其产品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5)投标人必须具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在2016年及以后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8)投标人具有运输能力,提供合同规定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9)其他:按照业主要求的厂家及供应商范围招标(凌钢,新抚钢,本溪钢筋代理商及厂商)
混凝土(HNT):按照业主要求的厂家及供应商范围招标
辽宁鑫旺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建商品混凝土沈阳有限公司
沈阳铭峻特种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铁九局拌合站
沈阳金盾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天农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凯利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金河德混凝土有限公司
辽宁圣威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宏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鑫航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龙运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时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泰丰特种混凝土有限公司
辽宁万利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正前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辽宁三汇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腾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辽宁听煜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亿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沈阳贝尔德混凝土有限公司
3.2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3.4不接受被列入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若参与后果自负。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http://www.cr15gcg.com)及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发布。
4.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需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10日期间填写投标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cggswzb@163.com,并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开打入)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标书售出,标书费恕不退还),我们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资料发送给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1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沈阳市南运河截污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中辽国际花园中铁十五局项目部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9时45分,地点:沈阳市南运河截污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中辽国际花园中铁十五局项目部会议室)。
7.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8月10日下午17点之前,标书费:2000元,投标保证金: 10000元【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过期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在相应的包件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8.购买标书等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17:00时。
本次谈判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五局城轨公司沈阳南运河一标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4843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9.招标人及招标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沈阳南运河截污工程1标项目经理部
履约保函接受、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由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的下发由招标组织机构办理。
本次招标的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公司物资设备部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