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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电力公司2008年第一批配电网设备/材料框架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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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发布时间 2008/5/3
招标业主甘肃省电力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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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肃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甘肃电力物资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甘肃省电力公司2008年第一批配电网框架招标项目设备/材料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和《甘肃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2008年第二批项目主设备/材料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中有关的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
  4.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7.2005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0.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甘肃省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11. 投标人拟投标的铁塔、水泥杆必须有一年以上国家电网中的运行业绩。
三、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并做如下说明:1、 框架招标采用公开方式招标,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招标不使用SG186电子化招投标系统。2、 框架招标的设备、材料种类为:变压器(含箱变)、开关类、环网柜、电缆分接箱、无功补偿装置、导地线、电缆及附件;表箱等,详见附件“框架招标物资汇总表”。3、 本次招标的有效期暂定半年。半年内,所有经过框架招标的物资不再招标。特殊情况,如工程紧急或需与原供应商配套等,经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后,可另行组织招标采购。4、 框架招标的技术标准以推行典型化设计,推进标准化建设为原则,各地区的同一类型设备、材料使用统一的技术规范书,根据各地区海拔高度、污秽等级、电流容量等因素,提出技术差异。5、 经设计、生技、项目主管部门研究论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报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后方可使用。6、 标段划分本着资源整合、分片供货的原则。根据地理位置,标段基本分为7个,既嘉峪关、酒泉标段,张掖、金昌、武威标段,兰州标段,白银、定西标段,甘南、临夏标段,平凉、庆阳标段,天水、陇南标段。7、 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8、 本次招标供应商按照设备单价报价。9、 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和设备材料的数量,给供应商发出有具体数量和金额的中标通知书。10、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标数量根据预计需求量确定,其与实际采购量允许存在一定的偏差。供应商实际供货量达到预计需求量的110%,即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供货量未达到预计需求量的90%,可适当延长协议有效期限。达到延长期限但实际供货量仍未达到预计需求量90%的,即终止框架协议。11、 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如有不合格,立即中止合同。12、 价格调整:本次框架招标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做价格调整。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应包括框架协议有效期、供货数量、供货范围、供货地点、供货单价、付款方式、质量控制、违约责任、技术协议等内容。项目单位不得与供应商签订背离框架协议实质性内容的供货合同或其它协议。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4月14日起至2008年4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将开放投标人所购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权限,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购买标书时应携带法人授权书。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甘肃电力物资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金雨大厦12楼12号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甘肃电力物资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金雨大厦12楼12号
  邮编:730050
  联 系 人:金曼
  联系电话:0931-*******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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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电话:0931-*******查看详情
  开户行:交行兰州第三支行
  帐 号:********查看详情61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和200.00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甘肃电力物资公司,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分标编号、设备名称、包号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甘肃电力物资公司将开放投标人所购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权限,同时将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五、其它说明
  1.截标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08年5月5日10:00;公开唱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4.投标人参加甘肃省电力公司2006年主设备/材料供应商评估并评价为合格供应商的,可以直接购买标书;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商务标书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企业在甘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经过07年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认证证书(附2007年监督审核证明)等。
5.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若传真与电子邮件有差异,以传真为准。
6.招标人在2008年4月24-27日接受澄清。所有的澄清必须按照要求的格式(见招标文件)填写,发传真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4月28日起,在陇能信息网上查阅澄清回复。接受澄清申请的邮箱:zhaobiaogongzuo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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