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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度中央和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一、二、三类会议和工作人员出差定点接待单位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发布时间 2008/8/29
招标业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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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委托,现对2009—2010年度中央和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一、二、三类会议和中央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工作人员出差定点接待单位要求竞争性谈判采购,有意愿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请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提出申请,通过预审合格后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 本次政府采购共分三包: 第一包:中央国家机关一、二、三类会议定点接待单位 第二包: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一、二、三类会议定点接待单位 第三包:中央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定点接待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必须首先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凡营业地址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回民区范围内,原则上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可参加竞争性谈判。 四星级、五星级饭店,如果其优惠价格不高于住宿费标准最高上限,且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出差、会议收费标准比对外提供的优惠价格更优惠,也可参加谈判。
三、需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有意愿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预审。  1.工商营业执照(军队和武警单位持相应的证明文件)2. 卫生许可证(住宿、餐饮)  3. 税务登记证(国、地) 4. 一年以内的消防检查意见书(2007—2008年度)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请拟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将预审资料送达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我中心将按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进行资格预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08年9月5日下午5时前结束。
五、购买采购文件说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向其发售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另行公告。    六、递交预审文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8号楼东楼423室)
联系人: 白时明
联系电话:(0471)*******查看详情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传 真:(0471)*******查看详情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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