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拟建的荔涵大道(涵江段)行道树种植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荔涵大道(涵江段)行道树种植工程
工程性质: 园林工程 工程规模:
招标范围: 按工程预算价及施工图纸 投资概算: 约120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建设地点: 荔涵大道(涵江段)
建设工期: 1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并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建造师(含临时)若未取得其资格证书的,以省建设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为准,并须在福建省建设信息网上已公布其名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凡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及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壹仟玖佰元整(¥21900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合理造价区间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9月20日至2008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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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涵大道(涵江段)行道树种植工程
所属地区 |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 发布时间 | 2008/9/19 | ||
招标业主 | 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 ||||
招标代理 |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