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马湖公园及滨江路综合景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马湖公园及滨江路综合景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屏发改发【2017】1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方负责(PPP建设模式)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屏发改发【2017】1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查看详情00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屏山县马湖公园、滨江路综合景观建设从酒都老窖厂区大门起至新县城30块地止两侧景观带(下台地码头建设用地除外)。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马湖公园:马湖公园占地面积33.3万平方米。项目拟新建园内道路广场19376平方米,景观塔楼及配套服务建筑2769平方米,景观水体8907平方米,实施绿化面283681平方米及配建雕塑、景观小品、弱强电、给排水工程等。(二)滨江路景观:滨江路景观工程道路长7.8公里。项目拟建入城干道且在该路段新建5个休闲区、用地面积42670平方米,配套商业、服务及公厕等建筑130960.7平方米,道路两侧实施绿化、景观面积约212296平方米及配建雕塑、景观小品、弱强电、给排水工程等。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1月-2016年12月已完成不少于1个1亿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00:00时至2017年9月21日23:59时(详见屏山县马湖公园及滨江路综合景观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ybsggzyjyxxw.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图纸);未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10时00分(详见屏山县马湖公园及滨江路综合景观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地 址: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39*****705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巴中宾馆7楼
邮 编:/
联 系 人:姚经理
电 话:137*****91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