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教学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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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惠安县教育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惠安县教育局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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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书编号:MJZ2008-063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教学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小学数学、科学、中学数学、地理 | 教学设备 | 教学用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惠安县教育局 | 庄少鹏****-********查看详情 |
中学物理、化学、生物 | 教学设备 | 教学用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惠安县教育局 | 庄少鹏****-********查看详情 |
中小学体育 | 教学设备 | 教学用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惠安县教育局 | 庄少鹏****-********查看详情 |
中小学美术、音乐 | 教学设备 | 教学用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惠安县教育局 | 庄少鹏****-********查看详情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08-11-17至2008-12-07 |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福州市杨桥东路126号六楼) |
5、联系人: | 陈先生、廖先生、林先生 |
6、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传真: | ********查看详情 |
公司网址: | E-mail: | jyzbzx@sina.com |
7、投标人资格: |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泉州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泉州地区设有分公司或维修服务部(须提供分公司或维修服务部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生产、销售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4、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通过2007年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注明教学仪器或涵盖所投货物的生产或销售);(2)换发的新税务登记证[国税发(2006)38号];(3)泉州分公司或维修服务部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泉州辖区以外投标人须提供);(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随带备查。★ 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8、投标截标时间: | 2008-12-09 09:00:00(北京时间) |
9、开标时间: | 2008-12-09 09:00:00(北京时间) |
10、开标地点: | 惠安县教育局 |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2、开户银行: | 福州市商业银行杨桥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
银行帐号: |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1 |
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代理机构) |
2008-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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