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蓥市2008年中央预算内(国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华发改函 [2008]2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蓥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华蓥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蓥市庆华、观音溪、天池、高兴、古桥街道、明月、双河街道;
2.2建设规模:建设集中供水工程11处,分散打井410口
2.3计划工期: 每个标段均为20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华蓥市2008年中央预算内(国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
A标段:天池镇老屋嘴、向和村;高兴镇枧子沟;双河街道办事处鸣太村。投资约为150万元。
B标段:古桥街道办事处社区;观音溪过江、大屋嘴村;明月镇竹河村。投资约为150万元。
C标段:观音溪镇高坪、跳石沟村;庆华镇石佛沟。投资约为1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水利水电)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正式注册本单位,投标人2007年以来完成过2个类似工程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2007年以来完成过2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不小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为了避免挂靠、围标、串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于 2009 年1月16日至 2009 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持以下证件和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人员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和职称证、完整的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完整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有效的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报名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须留存原件,其余证书和资料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企业法人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2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蓥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华蓥市红星路146号 地 址: 成都市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2楼
邮 编: 638600 邮 编: 610031
联系人: 周伯川 联 系 人: 张女士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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