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市荔港大道建设工程-壶山大道跨线桥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投资概算:约2500万元
工程规模: 总长845米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樟桥村
建设工期:施工前15天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备案完整止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同时,根据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2008)41号文]规定非莆田市内企业须在莆田市内通过备案登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其它详见招标文件。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8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壹佰 元整(¥ 12100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拒绝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01月21日至2009年02月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4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10、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1、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但由此产生的失误、风险自负。
招标人: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139*****933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传真:158*****532/139*****565
莆田市荔港大道建设工程-壶山大道跨线桥施工监理
所属地区 | 福建省-莆田市 | 发布时间 | 2009/1/21 | ||
招标业主 | 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