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莘县纪委、监察委新址房屋修缮建设及办公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莘县纪委、监察委新址房屋修缮建设及办公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MZB2017LC-057-GK
三、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包一 | 房屋修缮建设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154929 |
包二 | 办公设施采购项目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为具备供货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2.5925 |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售价:
1、时间:2018年1 月16 日8时30分至2017年1月2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此邮箱:lctmzb@126.com,并留置公司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邮箱,以便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答疑回复)
包一: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带二维码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包二: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请将资料费电汇至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莘县分公司账号,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3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汇款时备注公司全称及联系方式)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5日13时30分至2018年2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开标(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2 -5 14 :00 :00 (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共莘县纪委机关
地址:山东省莘县政府街1号
联系人:赵林 、刘亚磊
联系方式:183*****689 、183*****277
2、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汽车西站4楼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邮 箱:lctmzb@126.com
附件:招标文件链接地址:
包一:https://pan.baidu.com/s/1nwmBKm9
包二:https://pan.baidu.com/s/1jJVxjEI
发布人: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