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峨县鸿胜活性炭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天峨县鸿胜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活性炭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稿编制,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峨县鸿胜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活性炭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天峨县鸿胜活性炭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4)建设地点:天峨县工业集中区。
(5)建设内容:建设一座Φ********查看详情0活化一体炉及配套生产、生活、办公辅助设施;生产规模年产5000吨活性炭;
(6)占地面积:建设项目占用土地面积7856㎡;
(7)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环保投资20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35%;
2、建设内容
本项目使用磷酸法生产活性炭,项目投产后将达到5000t/a活性炭的生产能力,主要建设内容有:一台活化碳化一体炉及配套的生产、生活、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环保设施、消防安全及办公辅助设施等。
3、“三废”排放情况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木屑干燥过程产生的燃柴烟尘(G1),炭活化过程产生的烟尘及磷酸雾(G2),回收工序产生的磷酸雾(G3),成品烘干废气(G4),磨碎工序产生的粉尘(G5)。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工艺废水来自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P205,工艺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还有员工在厂区内吃住产生的生活污水。
(3)噪声
各工序设备均产生机械噪声,主要为烘干机风机、喷淋塔、锅炉、除尘器,均为点源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工艺磷酸回收工段产生的泥饼,燃料产生炉底灰渣、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
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表3。
表1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污染源 | 污染物 | 污染物产生情况 | 污染物排放情况 | 排放方式 | ||
浓度 mg/m3 | 产生量 t/a | 浓度 mg/m3 | 排放量 t/a | |||
木屑干燥 | 烟尘 | 1500 | 194.4 | 80 | 10.4 | 高度15m,直径200mm排气筒 |
成品干燥 | 粉尘 | 1250 | 252 | 65 | 13.1 | 高度15m,直径300mm排气筒 |
转炉、回收工段 | 烟尘 | 2090 | 632 | 84 | 25.4 | 高度51m,直径1.5m排气筒 |
磷酸雾 | 23.6 | 7.13 | 5 | 1.51 | ||
粉碎工段 | 粉尘 | 2250 | 291.6 | 65 | 8.4 | 高度15m,直径300mm排气筒 |
年生产天数按300天计算,每天24h。 |
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废水排放量 | 污染物 | 处理前 | 处理后 | ||
浓度mg/L | 产生量t/a | 浓度mg/L | 排放量t/a | ||
生活污水8m3/d(2400m3/a) | COD | 300 | 0.72 | 200 | 0.58 |
BOD5 | 150 | 0.36 | 100 | 0.24 | |
SS | 200 | 0.48 | 100 | 0.24 | |
NH3-N | 30 | 0.07 | 30 | 0.07 | |
年生产天数按300天计算,每天24h。 |
表3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名称 | 产生量(t/a) | 排放量 | 性质 | 处理处置措施 |
木屑烘干收尘 | 184 | 0 | 一般固废 | 农田施肥 |
活性炭烘干炉收尘 | 240 | 0 | 一般固废 | 回用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
活性炭磨粉收尘灰 | 283 | 0 | 一般固废 | 作为产品 |
灰渣 | 125 | 0 | 一般固废 | 农田施肥 |
废水处理系统污泥 | 50 | 0 | 危险废物 | 出售给水泥厂,综合利用 |
废气除尘沉淀池泥饼 | 12 | 0 | 危险废物 | |
生活垃圾 | 15 | 0 | 一般固废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按类分检 |
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
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各敏感点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所有监测因子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一次最大浓度值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所有监测项目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区内的2个采样点监测结果显示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4个厂界噪声点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所有的土壤现状监测点中,所有的监测因子铜、锌等含量全部达到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其质量指数Pi<1,表明该区域的土壤未受污染。
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用地位于城市边缘,为人类活动干扰频繁区,评价区内无原生植被,陆生植被主要生植被及人工植被,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及其他生态敏感区。总体而言,评价区域陆生生态环境一般。
三、环境影响分析简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筛选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烟尘排放的落地浓度增量很小,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投产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得影响很小。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厂界处的环境噪声声级有所提高,但区域的环境噪声无明显改变,拟建项目厂界处的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依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其中大部分可进行综合利用,应尽量充分利用,变废为宝,提高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不能利用的部分则在采用上述各种措施进行处置后,基本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存在发生火灾的风险,因此需做好对板边材的防火安全工作,避免引燃燃料。
为了减少环境风险,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企业须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
四、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处理措施
(1)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①喷淋塔废水处理系统
废气处理系统配置1个三级沉淀池,处理工艺为沉淀——澄清,经处理后水中悬浮物含量较低,全部循环使用,能满足废气喷淋用水要求。
②酸洗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炭化活化的洗涤工序,洗涤工序产生的污水在洗涤的前期磷酸含量较高,进入废酸池进行循环使用,洗涤的后期磷酸含量降低,产生量为25t/d,废水中主要的污染物为磷酸盐、悬浮物以及少量铁离子,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酸洗废水经过加碱调节pH同时去除污水中的磷酸盐,中和沉淀后的废水排至储水池用于洗涤工序。
(2)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灌;远期污水管网接通天峨县污水处理厂后,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天峨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标准后排入红水河。
2、废气处理措施
(1)原料烘干炉废气
原料烘干炉的燃料以木质废料为主,其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烟尘量为18000Nm3/h,烟尘浓度约1500mg/m3,烟气拟采取的净化措施为:工序中燃烧木材产生的烟尘经过二级旋风降尘系统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2)成品烘干炉废气
成品烘干炉产生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烟尘量为28000Nm3/h,烟尘浓度约1250mg/m3,烟气拟采取的净化措施为:工序中燃烧木材产生的烟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3)转炉尾气、回收工段尾气
木屑炭活化后,含烟尘以及酸雾的废气先通过洗涤塔,项目采用三级洗涤,一级采用清水喷淋,吸收磷酸,回用于搅拌工序。二级、三级采用碱液喷淋,再经风机51m高烟囱排放。
(4)研磨粉尘
研磨工序产生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烟气量为18000Nm3/h,粉尘浓度约2250mg/m3,烟气拟采取的净化措施为: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锅炉、煤气发生炉灰渣可用于铺路;废水处理沉淀池收集的污泥应设污泥池收集,干化脱水后掺和至氟石膏作为副产品外卖,干燥窑收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工艺设计布置合理,选用性能优良的主机设备,从根本上降低噪声。对噪声大的设备采用安装在地坑和采用隔音、消震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天峨县鸿胜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活性炭生产线项目选址于天峨县工业集中区内,符合集中区规划布局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可行,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次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一)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秀灵路88号,邮编:530000;
联系人:张工;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信箱:********查看详情8.com
(二)天峨县鸿胜活性炭有限公司
地址:天峨县工业集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