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7、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22日至2018年0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13 时30 至16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德惠市西八道街盛世名家小区一楼) 处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附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证副本)及相关企业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 元,售后不退。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即开标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24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德惠市政府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德惠市达家沟镇人民政府地址:德惠市达家沟镇联系人:丁才义电话:133*****666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德惠市西八道街盛世名家小区一楼联系人:王阁玉电话:0431-********查看详情 184*****7772018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