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安县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海安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2017]477号。招标人为海安县公安局,代建单位为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安县公安局内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建筑面积约910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2796.13万元,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总高度为 21.6米。 2.3 招标范围:海安县应急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建筑主体(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装饰、智能化、幕墙、雨篷、电梯、消防等)、室外工程(含室外管网,场地道路,绿化等)、地下室深基坑支护、室内设施(含家具、配饰等)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全部内容施工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18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8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1.84% 2.6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创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及省“扬子杯”优质工程。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600.00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南通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 3.10 其它要求: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总监在本企业承担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的总监。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四方主体签字盖章)。 本招标文件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企事业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公寓式酒店和酒店式公寓。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书。 3.11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要求为土建、安装、市政,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 3、监理员:1名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在28~60周岁(总监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从事工程监理3年以上,另外,年龄不低于30周岁的监理人员占所有监理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80%。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3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7:00~8:30签到,下午4:30~6: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甲方及代建单位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建设单位和建设中心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指纹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和代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并拒绝其参加后续海安县政府代建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1、按考核办法对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 2、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2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100元; 3、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值班表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4、总监连续7天未驻现场管理,委托人、代建单位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代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委托人、代建单位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每人壹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代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18年2月1日到2018年 2月11日。 5.2获取方式: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14 时30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和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至开标现场,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肆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软件技术支持电话:********查看详情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8.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