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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发布时间 2009/4/14
招标业主温岭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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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大溪至石粘一级公路整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厅浙交复[2009]26号文批准建设,并列入2009年浙江省基本建设计划。温岭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同段强制性资格条件和工程数量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wlztb.com.cn及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 www.txem.net。

1、本次招标的温岭市大溪至石粘一级公路整修工程,起点桩号-K0+449.38,终点桩号K12+949,全长13.398Km。起点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大溪互通收费站,由西向东沿延伸,设置高架桥穿越大溪镇开发区,通过地面辅道与地方道路相沟通,高架桥在洋岙前(桩号K1+542)处落地,在相继经过高田、上管泾、三池窟、前瓦屿、水渚、上山村和石刺头村后,设置高架桥穿越横峰街道,而后经过七分岸和山南前村,至终点泽坎线(泽国至温岭即76省道,K12+949)处。路线全长13.398Km。本工程采用(JTGB01-2003)规定的设计速度80km/h 的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大溪高架终点至西环路整修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39.50m,K11+360-K12+949两侧增设辅道,其他维持原有断面,对路面进行大修。

2、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分2个施工合同段,监理招标分1个监理合同段,即:

(1)施工合同段:

第1施工合同段:①K1+542—K8+320左线,主要包括路基、桥梁拼宽、原桥涵病害处理等。②K11+360—K12+949左线,主要内容包括两侧辅道等。

第2施工合同段:①K1+542—K8+320右线,主要包括路基、桥梁拼宽、原桥涵病害处理等。②K11+360—K12+949右线,主要内容包括两侧辅道等。

施工计划工期均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2)监理合同段

监理合同段:-K0+449.38—K12+949段, 路线全长13.398km,承担的监理内容为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

监理服务期为42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可参加第1、第2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根据《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浙交[2008]152号文和浙交[2008]229号文),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的施工企业可参加2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施工合同段,即合同造价高的标段为推荐中标人),其它施工企业可参加1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双休日除外)9:00~11:30和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指施工合同段)、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到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大厦22楼,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根据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根据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4月18日8:30,集中地点: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19号;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4月18日10:30,地点: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19号交通大厦10楼会议室。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5 月 8 日9:0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 位: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 址: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大厦22楼

7、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在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

8、施工合同段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监理合同段投标人按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3条的规定提交5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两天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银行电汇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收 款 人:温岭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温岭市支行

帐 号:********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52

9、投标人应关注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所有按规定发出的补遗书将会在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布。

招标人:温岭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19号·交通大厦10楼

邮 编:317500

联系人:蔡筱波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溪路131号黄龙世纪苑4-301

网 址:http://www.txem.net

邮 箱:wilson7899@163.com

邮 编:310007

联系人:刘宝平 陈海飞

电 话:****-********查看详情 87353857

传 真:****-********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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