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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发布时间 2009/4/14
招标业主彭阳县交通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固原宏建工程招标事务所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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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彭阳县沟口经周庄至新集公路、城阳经徐塬至红河乡柴沟公路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发改交通(2009)156号)《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农村公路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国债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并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沟口经周庄至新集四级公路
  本项目位于彭阳县西南新集乡境内,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28公里(本次招标18公里),共分2个合同段(第1合同段:K0+000----K9+000,水泥混凝土路面;第2合同段:K9+000----K18+000,其中K9+000----K11+920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K11+920----K18+000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预计工期:2009年 4月 25 日至2009年10 月30 日。
  2、城阳经徐塬至红河乡柴沟四级公路
  本项目位于彭阳县东南城阳乡和红河乡境内,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22公里,共分2个合同段(第1合同段:K0+000----K11+915;第2合同段:K11+915----K22+000),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预计工期:2009年4月25日至2009年 10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可以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3月28日至 2009年4月1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固原宏建工程招标事务所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其中交通部范本由投标人自己购买)。
  五、投标保函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4月17日 上午9 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彭阳县交通局六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及宁夏交通厅网站(www.nxcd.gov.cn)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招标人:彭阳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固原宏建工程招标事务所
  地 址:彭阳县兴彭路101号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街34号(市建设局北二楼)
  邮 编:756500 邮 编:756000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周晓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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