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资质,近2年完成同类工程规模的业绩至少1个。
3、专业监理工程师包括土建、水暖、电气、造价或建筑经济各一名,持证上岗。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报名单位于2009年4月14日13:30时至2009年4月19日11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不退还)到胶南市阳光大厦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资源服务中心(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四楼)报名: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经年检合格的投标人法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3、承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执业手册。
4、承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劳动合同及投保证明材料(从各地社会劳动保障网打印,一式两联,一联基本情况,一联近三个月缴费明细)。
5、投标人及项目总监2006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业务手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应取得《入青信用登记证》并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人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7.注册地不在胶南市辖区内的企业,应按照胶南市城乡建设局(南建管字[2009]4号)文件的规定,已办理完毕入市登记,并提交《外地入市企业企业信息登记表》。
资格预审办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取招标文件,勘察工程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