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档案局关于客梯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新安县档案局的委托,就新安县档案局电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新政采购中心[2009]13号
二、采购项目:客梯一部(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人是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具备电梯安装二级资质。投标人是唯一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原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含)。(开标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9年4月14日起至2009年4月17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2:30―18:00到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新安县财政局212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4月20日下午3:00。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新安县财政局212室。
地址:新安县勤政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女士 ****-********查看详情
七、户名:新安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新安县农行新城所
账号:135*****0000836
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