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二期(隔蒲潭片区)承接主体拟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主体 棚户区改造
云梦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二期(隔蒲潭片区)承接主体拟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
采购人 | 云梦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梦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二期(隔蒲潭片区) | 采购规模 | 约2亿元 | 联系人 | 邓局长 | 联系方式 | 156*****606 | 采购人地址 | 云梦县梦泽大道34号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 云梦县鑫泽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拆迁总户数460户,拟采用单一货币化补偿方式对拆迁户进行安置,项目采购金额2亿元左右(最终以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为准)。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根据2017年9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顺利加快推进我县棚改工作进程,我县符合棚改项目承接主体的国有独资企业不足三家,由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急且目前仅该公司符合采购需求,所以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项目要求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经专家组论证,按云梦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二期(隔蒲潭片区)的采购内容,根据2017年9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选择云梦县鑫泽投资公司为云梦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二期(隔蒲潭片区)承接主体单位。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及特殊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名单: 王佑凯:云梦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会计师 汪莉:云梦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会计师 万巧霞:云梦县人社局 会计师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2月10日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9*****585 监管部门:云梦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2--*******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