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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迁建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总承包 中医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 发布时间 2018/2/10 关键词总承包中医院   近期更新27408项目点击关注“总承包,中医院”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浦江县中医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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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中医院迁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A********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中医院迁建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7】1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政府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浦江县中医院迁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分两个阶段招标,第一阶段为初步设计招标阶段,第二阶段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阶段)。

二、工程概况、招标范围与投标资格条件

2.1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2.1.1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9900平方米(约120亩),总建筑面积约9601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0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604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住院部、药剂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教学用房、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地下室、地下救护医院等功能用房(含装修)和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以及专项系统工程。

2.1.2建设地点:浦江县月泉西路以南,规划养老院以北,G351(S210)以东地块。

2.1.3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1760万元(详见可研批复)。

2.1.4计划工期:1350日历天。

2.1.5招标范围:浦江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本项目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本工程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1.6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设计标准,满足项目基本功能,布局合理,并通过专家论证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2)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2投标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2.2.1投标人:

2.2.1.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央企或国有全资企业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2.1.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2.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2.1.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在建或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建筑面积50000㎡及以上公共医疗建筑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是指建筑面积50000㎡及以上公共医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2.2.2拟派负责人

2.2.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8年2月、3月、4月连续3个月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2.2.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2.2.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2.2.2.4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在1个建筑面积50000㎡及以上公共医疗建筑的设计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2.2.2.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8年2月、3月、4月连续3个月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2.2.3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求

2.2.3.1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数量。

2.2.3.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前查询)。

2.2.3.3投标人均须对《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

2.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或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参加投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2.2.3.5没有参加本工程第一阶段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第二阶段的投标。

三、分阶段实施

3.1第一阶段(初步设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9时30分。

3.2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3.3第一阶段不用缴纳投标保证金。

3.4第二阶段投标保证金见本公告“4.5保证金信息”。

3.5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本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10日09时00分至2018年06月04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20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4.3 招标人将于2018年05月25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交易席位费每家5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5 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8年06月05日09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9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查看详情865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4.6 未取得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需自行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投标单位登录”按钮,申请企业账号并上传企业资料后,携带所需资料前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事宜详见《关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领域交易主体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5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浦江县中医院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新华西路1号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联系人:朱岱松联系人:贺双翼
电话:138*****199电话:****-********查看详情
2018年02月10日
注: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制投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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