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国道(S115省道-奎河路)段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独发改发[2017]1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217国道(S115省道-奎河路)段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
217国道(S115省道-奎河路)段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
217国道(S115省道-奎河路)段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三标段
217国道(S115省道-奎河路)段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四标段
2、建设地址:一标段(S115-铁路);二标段(铁路-桩K3-560);
三标段(桩K3-560—桩K5-470);四标段(桩K5-470—桩K8-433.2)
3、四个标段规模均为:绿化土方平整、土壤改良、绿化灌溉系统安装、绿化种植、绿植小品、迎宾亭等。
4、工程总投资额:一标段2046万元,二标段2056万元,三标段1700万元,四标段1500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5、四个标段工期均要求:2018年3月20日开工,2018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256天(日历日)
6、本工程分四个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
8、四个标段招标范围均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四个标段投标申请人均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一个项目负责人只允许报在里程上紧接的两个标段,否则只能报一个标段。
2、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3、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明细(2017年6月-12月)、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单位法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单位还应提供合格有效的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备案的进疆登记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近期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克拉玛依市以外的企业需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报名。(注:请仔细阅读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资料不齐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每个标段均需携带一套资料)
4、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
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上(含十五家)实行资格预审。实行
资格预审的,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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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施工一标段、二标段均为3000元/份,施工三标段、四标段均为2000元/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四、投标报名
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2月9日9:30时-2018年2月14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联系人:雷涛联系人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路26号(三楼305室)
报名联系人:刘海晶、王燕燕、黄依
联系电话:0992—*******查看详情 138*****289180*****162 152*****851
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9日